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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申请者
来源: 作者:本站
申请人家庭享受租房补贴期满或申请人家庭要求提前退出租房补贴的,管理中心应当在终止发放租房补贴前1个月,向其开具《天津市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退出通知单》,提示将从次月起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办理租赁保证金清退的手续
对申请人家庭终止发放租房补贴的,管理中心为其开具《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赁保证金退款单》(以下简称《退款单》)一式三联,送市住保办审核。经审核无误的,市住保办为申请人开立银行储蓄存折,将实际应退还申请人的租赁保证金本息划入存折内,并在《退款单》上加盖“租赁保证金已清退”章,留存第一联,第三联交管理中心留存,第二联及银行储蓄存折由管理中心转交申请人。
违反规定从保证金中抵扣
管理中心应定期对申请人家庭承租住房情况进行核查,出租人和承租人应接受检查。对申请人不接受检查的,可暂停发放租房补贴,对申请人虚报、瞒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伪造相关证明,申请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未及时告知管理中心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经济租赁房资格,对已骗取的租房补贴,从申请人缴存的租赁保证金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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